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4年8月20 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开展全省法院2014年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工作的通知》以及工作需要,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由原定的20名增加到30名。
编 辑: 冯涛
责 编: 余晨
(2014年8月20 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开展全省法院2014年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工作的通知》以及工作需要,绵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由原定的20名增加到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