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规定座谈会
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规定》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亚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德政等参加会议。
今年4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工作规定》。这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市人大常委会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加快法治绵阳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蒋仁富指出,要善于依靠和运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的产物。市人大常委会、法检两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和帮助的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假案错案,从源头上维护司法公正。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将滋生腐败,市人大常委会要带头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确保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蒋仁富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积极作为,结合实际循序渐进开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专家咨询组成员要尽心履职,为推进法治绵阳建设进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
编 辑: 冯涛
责 编: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