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6月28日,平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景山,副主任张乔英、马社弟及秘书长王国安和22名委员出席会议。马社弟主持会议。
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中小学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和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中小学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认真指导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该法的贯彻执行与“六五”普法结合起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权利,促使基层组织依法履行职责;要把该法的贯彻执行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深化村务公开,创新民主管理方式,提高村民自治能力;要把该法的贯彻执行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研究解决村干部待遇低的问题,加强对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增强村干部办理公共事务的能力;要把该法的贯彻执行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起来,通过引导群众培育主导产业来增强发展后劲。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全市跨越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工程,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财政经费投入,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教育,逐步建立完善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机制;要稳妥地推进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扩充全市教育资源总量,解决好上学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教育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研究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促进优质师资力量在城乡之间的合理分配;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推进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贯穿于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之中,融入人大各项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全体组成人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在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的同时,积极参与和支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积极努力。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部署要求,把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作为发挥人大作用、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同时,在开展监督工作中,要把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等内容作为重点,采取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体组成人员要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改进规范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着眼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发挥好表率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履职,加强监督,主动参与“人大代表在行动”和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十大工程”建设作为今年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依法监督。分管领导要按照市上的统一部署,与市委、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十大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体组成人员要立足岗位,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十大工程”建设献策助力。机关各委办要结合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十大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收集、反馈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工作质量,加快建设进度。下半年,常委会要组织代表对“十大工程”建设情况集中开展一次视察活动。
市政府副市长李生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发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办负责人以及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马炳玉 薛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