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平凉市防震工作
4月15日至16日,由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叶小平、刘士华,省地震局局长王兰民带领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森骏、副市长曹复兴出席座谈会。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全面汇报,就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对我市以后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建议,并实地考察了华亭县防震减灾工作。
自2008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把《条例》贯彻实施作为依法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实施加快,抗震性能普查及加固工作进展良好,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积极推进,《条例》执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执法检查组认为,平凉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执行工作,组织保障有力、措施有效、工作到位,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村民居防震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建筑物抗震设防性能普查加固工作成效明显,灾害防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有许多单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执法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地震小区化工作。(马炳玉)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