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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大“三字真经”炼就监督过硬“法力”

来源: 甘肃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13日 15:15

  “2010年6月28日,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充分准备,对市政府的四项工作开展了深度审议,大家在发言中充分肯定成绩,中肯指出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近期召开的平凉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主持人会议结束时这样总结。今年以来,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落实市委“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和“推动六个集中突破”工作任务,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入手,在监督重点上求“准”,在监督渠道上求“广”,在监督实效上求“实”,全面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彰显了人大监督的过硬“法力”,有力地推进了 “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在助推地方发展上迈上了新台阶。

  紧扣“准”字,在突出监督重点上下功夫

  平凉市人大始终把突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作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来抓,立足地方工作大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部署,按照把握针对性、体现全局性和坚持超前性的要求确定监督内容,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确定监督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机结合,坚持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二是确定监督议题与反映社情民意有机结合,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落脚点。三是确定监督议题与法律法规实施有机结合,坚持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关系民计民生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将对涉及法律法规实施、财政预决算、法院民商事审判、优势主导产业开发、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方面十四项工作开展监督。上半年,对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对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五五”普法实施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城乡规划法》和《体育法》贯彻执行情况,采取看典型、查资料、听汇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个,做出了《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形成审议意见20条。由于选定监督的议题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均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有力落实措施,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着眼“广”字,在拓宽监督渠道上做文章

  平凉市人大始终把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作为强化人大监督作用的关键环节来抓,立足支持“一府两院”开展工作,在认真坚持以往形成的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按照切合实际、操作易行的要求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在具体工作中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满意度测评制度。在进一步完善《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上半年对市政府“五五”普法实施情况、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城乡规划法》和《体育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等5项工作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肯定成绩、寻找差距的同时,客观准确地评价了“一府两院”工作。 二是推行代表列席制度。在邀请“一府两院”有关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同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参与常委会的审议监督。上半年召开的3次常委会会议,先后邀请14名国家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代表在审议过程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很好的发言,有效扩大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三是推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平凉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平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制度配套细化上,按照《监督法》和会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对备案审查的主体、对象、范围、标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从审查的运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上进行了细化,从制度上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在提升审查水平上,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把握审查标准,做到依法、准确、及时、规范,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搞好协作配合上,注重做好与市政府的横向协调配合、与上下级人大常委会的纵向联系衔接和常委会内部各工作机构工作沟通,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对涉及范围较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共同审查,保证了审查效果。

  立足“实”字,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求突破

  平凉市人大始终把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作为加大人大监督力度的重要措施来抓,把“一府两院”执行决议决定和落实审议意见作为监督工作的核心和目的,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规范监督活动,提高监督实效。在具体工作中注重严把“三个关口”。 一是把好调研关。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督促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自身履行职责的前提,围绕事关民生最直接的问题、事关发展最紧迫的问题和带头社会稳定最敏感的问题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始终坚持从服务全市发展的大局出发,按照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要求开展调研活动,力求做到调研情况摸得深一点,提出建议站得高一点,工作推动作用大一点。 二是把好审议关。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常委会召开前30天发出会议通知,“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在会议20天前将工作报告送常委会相关委室征求意见,10天前将正式文稿送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常委会办公室在7天前将工作报告分送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提前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准确把握审议内容,客观发表审议意见,有效提高审议质量,有效解决了组成人员因对审议工作不熟悉而发言不主动或发言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是把好落实关。坚持把决议决定的执行和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对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成立由联系该项工作的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督办工作组,负责对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落实进行跟踪督办。“一府两院”在执行决议决定和落实审议意见过程中,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落实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向常委会进行报告,通过有力的工作落实保证了监督工作成效。(李红录 刘婧)

编 辑: 向航
责 编: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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