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出台
蒋婉然
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印发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围绕这一指导思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立 法 工 作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研究论证,突出地方特色,确定常委会2013~2017年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
根据立法计划,全年制定5件法规,修订4件法规,做好6件法规预备项目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14件法规的调研起草工作。做好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上报的3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上报的10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工作。
创新立法理念,紧紧围绕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坚持“八个发展取向”、实施“十大重点行动”等重大问题和推进“3341”项目工程的重要举措,加强立法调研,适时做好立法的选题立项工作。
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切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与立法联系点的联系与合作,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的选聘和立法联系点的确定工作。
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工作机制,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工作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加强对兰州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监 督 工 作
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发区建设情况、全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
围绕提高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效率、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情况,适时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汇报。
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同时,加强对21项重点工作的监督,加强对“3341”项目工程中三大平台打造、四大产业培育、三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促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对义务教育法及我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兰州新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和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情况、全省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民族自治地方享受优惠政策情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供决策参考。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着力反映民声、畅通民意,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注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交办、催办工作,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完善询问工作程序,在专项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中,选择一至两项涉及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提高监督实效。
规范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适时对经济建设、社会管理、民生改善、文化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搞好人事任免工作。适时对我省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进行调研,提出修改意见。
代 表 工 作
加强对新任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制订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把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适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代表工作座谈会。
做好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工作,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活动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改进代表视察工作,针对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视察活动,提高视察实效。
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和服务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争取全国人大及有关部门对我省给予更多的支持。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
落实好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转办交办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
指导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完善联系代表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入推进联村联户为民富民“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活动实效。
自 身 建 设
加强对政治理论、人大制度、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
加强专委会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专委会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切实改进作风。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抓紧建立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服务保障和党务工作五支人才队伍。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机制,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做好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人大来甘调研、考察的接待服务工作,加强同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拓宽人大信息和交流渠道。
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办法》,加强同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
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大工作交流平台、代表建议传输办理平台。改进宣传方式,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办好“一报一刊”和“甘肃人大网”。做好常委会新闻发布工作,举办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