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调研新城区人大工作
2012年6月1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在新城调研人大工作时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人大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依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调研期间,陈宝根首先听取了新城区人大常委会有关情况汇报,与区委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看望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随后,深入西一路街道和韩森寨街道实地察看和了解人大工委工作开展情况。
陈宝根对新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新城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工作中有许多亮点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思路清、观念新、工作实、劲头足、开局好,相信在区委领导下新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
陈宝根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良服务。要高度重视和办理好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完善制度,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对代表提出的合理的、有条件并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要尽其所能认真办好,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效果,不断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接待代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畅通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渠道,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代表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质量和水平。
陈宝根强调,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权,既不要越权,更不能失职。对西安市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来说,监督工作要紧扣大局、贴近民生、依法进行,要在党委领导下围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目标,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监督工作。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要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注意学习和借鉴其它城市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要加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把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成为一个朝气蓬勃、依法履职、推动科学发展的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秋实、秘书长秦鸿学,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