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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来源: 榆林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1月10日 14:17

  1月8日下午,历时4天的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榆林胜利闭幕。胡志强当选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治原当选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下午2时30分许,出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按时来到榆林人民大厦报告厅依次就座,会场气氛热烈庄重。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本次大会执行主席胡志强、陆治原、赵政才、曹世玉、郭宝成、鲍振明、杨东明、邵胜凯、王丽华、王延生在主席台前排就座。胡志强主持闭幕大会并讲话。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刘汉利、周树红、尉俊东、高中印、万恒、钱劳动、马宏玉、刘坤、陈宁、刘春桥,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榆林军分区的负责同志,在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省驻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我市正市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和担任过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职务的老同志。
  会议应到代表385人,实到36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胡志强为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治原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会议还选举出5名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榆林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胡志强讲话指出,本次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依法完成了选举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大会,是一次鼓舞干劲、开拓奋进的大会。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充分展示了代表们的智慧和风采。会议批准的各项报告和作出的决议,贯彻了中省要求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胡志强指出,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牢牢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三大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一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立足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决定重大事项、实施依法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胡志强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榆林的关键一年。根据市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这次人代会明确提出了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以扎实有力的措施推进工作,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狠抓落实,努力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市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胡志强强调,实现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坚定信心,抢抓战略机遇;必须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必须围绕转型跨越、建设幸福榆林,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全年目标任务作出不懈努力。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探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严格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和问责制度。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发挥人大在推进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榆林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胡志强最后强调,榆林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转型跨越催人奋进,建设幸福榆林时不我待。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开拓奋进,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努力创造榆林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列席大会的人员有:在榆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榆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十一届省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级领导,市长助理,担任过地、市人大正职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上一届副市级离退休领导同志,市政协秘书长,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挂牌机构、人民团体及有关机构负责人,法检两院副职,市人大机关不是代表的在职副县级以上干部,部分不是市人大代表的中省驻榆单位主要负责人,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政府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民兵预备役部队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李狮 董瑞 李强)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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