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联席会督查督办教育工作
11月18日,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与市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联席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副组长曹世玉参加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振明、王丽华和秘书长王延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东明主持会议。副市长兰新哲、李文明与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和榆阳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政府要以贯彻落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新起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打赢建设“教育强市”攻坚战。一是要认清形势,科学确定学校的总体规模、布局、结构的大盘子。面对第三次人口高峰期和城市加速推进的大趋势,要算清适龄人口总规模在年度和空间分布上的大账,建议市县两级教育部门与计生部门以适龄幼儿、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人数为依据,摸清人口底账,科学确定各类学校总体规模、结构、布局上的大盘子,对“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进行再审查,并能测算展望“十三五”规划。二是要明确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学校新建、改扩建、整合的大思路。市县城区要以新建为主,解决幼儿园、小学、中学的短缺问题,市县的乡镇要以改扩建为主,一个乡镇建成一所标准化的中心小学和一所幼儿园。三是要抓住重点,夯实榆林城区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的具体责任。市政府是城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和教育部门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规划布点、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工作。建议市政府抓紧兑现与榆阳区政府按6∶4投资比例未到位的资金,落实城投公司负责的校建资金,推动工 作落实。
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准政府的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职能,科学规划所属区域,力争建设成为最有利于人自身发展的最佳城区。建议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发展高新区的社会事业;高新区的社会事业由高新区自筹资金,尤其要采取经营城市的办法来筹集,把社会事业项目放在基础设施项目之后、商业项目之前来建设。但应当同等享受国家扶持社会事业的有关政策,比如新建幼儿园补助200万元的政策。同时,高新区要认真研究最有利于地方政府和高新区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政策。榆阳区政府承担着除高新区以外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责任,尤其是建学校、幼儿园的具体任务,榆阳区应当成为教育强市建设的“排头兵”。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计划投资30.4341亿元,在榆林城区新建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42所,基本解决榆林城区学校“大班额”“上学难”问题。(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