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审议《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等法规案
审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等
审议关于接受吴登昌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1月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出席并主持当天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李晓东、张道宏、张迈曾、白阿莹、吴前进,秘书长桂维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作的关于《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该草案修改稿已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通过立法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对缩小贫富差距、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实地调研情况,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对草案修改稿作了修改完善。
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康喜作的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因与国务院2011年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一致,我省在2003年制定的《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已经停止执行;自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开始施行,我省需按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进行清理。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斌在会上作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有8名省人大代表因调离陕西等原因终止代表资格,日前省内相关机构已经补选了8名省人大代表。
围绕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军锋、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国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松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明生分别作了关于办理情况的报告。据介绍,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81件,分别交由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省“一府两院”及党群系统有关部门办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日前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全体会议上,拟任命的省商务厅厅长人选作了表态发言。
在当天的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关于接受吴登昌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或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等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祝列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级有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列席全体会议。(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