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会议
12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第44次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作了讲话。
会议讨论了法制委员会及法制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报告,审议了《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规案,审查了关于废止《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城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等。
张迈曾在讲话中对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一年来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贴主题主线;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切实提高法规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增强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会议讨论了法制委员会及法制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报告,审议了《陕西省扶贫开发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和关于废止《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决定等法规案,审查了关于废止《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城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决定等。
张迈曾在讲话中对法制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一年来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地方立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贴主题主线;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切实提高法规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不断增强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阳国君 张鑫)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