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11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洪武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宝根参加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阎良区及市区部分企业、宾馆、高校、加油站、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治污减霾作为今年环境保护的一号工程和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同时,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研究制定煤改气激励措施、低气价区域政策,加强天然气气源供应,逐步推广新能源、新技术。二是加强区域治理协调,提高联防联控水平。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环境监测、分析、科研水平。四是认真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污染物指标控制的关系,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秋实,市政府副市长钱引安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