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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召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会

来源: 陕西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1月01日 08:04
  10月2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出席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屈方方主持会议。
  会上,来自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研究员铁学熙、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邓顺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张承中、西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授韩利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田义文、西安交通大学大气化学与大气环境教授沈振兴分别从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有关法律责任等专业角度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分析研讨,就文字表述、法理逻辑、立法体系、专业内容和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专家们一致认为,空气质量与群众健康息息相关,通过地方立法形式防治大气污染很有必要,《条例》符合陕西情况,出台后会对大气污染治理产生积极的法治作用。专家们对《条例》中的创新性条款如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予以高度认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非常迫切,省委对这部法规的出台非常重视,对陕西大气环境保护防治严格立法是必须的、迫切的。他强调,《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一部有浓郁科技色彩的地方性法规,因此专家学者的意见尤为重要,一定要深刻分析陕西大气污染现状,紧密结合陕西的现实情况制定法规。修改法规要遵循其基本指导思想,要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和前瞻性。他要求,省人大法制委要对专家学者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吸收采纳,让《条例》更加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委员王军科、省环保厅副厅长熊良虎等参加了论证会。(张艳霞)
编 辑: 张学文
责 编: 张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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