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终止谢承友、徐俊伟襄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公告
2009年2月3日至6日和2010年2月23日至26日,谢承友、徐俊伟均不请假,无故缺席襄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谢承友、徐俊伟的襄樊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襄樊市人大常委会
2010年6月24日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