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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市人大代表关注校园安全 教体局六条措施筑牢校园“安全网”

来源: 襄樊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6月09日 16:59

  近日,襄樊市襄阳区教育代表组9位人大代表持证视察了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通过视察发现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存在“三无”现象:有的无办学许可证、有的无门卫或保安人员、有的无灭火配置等。代表们还发现少数学校的围墙过矮,学生有翻越逃出去的可能;有些学校的门卫或保安人员年龄偏大,对学生安全保卫认识不到位,对来往人员不闻不管,成了摆设,起不到保安或防护的作用。人大代表将视察中发现的问题一一反馈给教体局,并提出中肯的建议和意见。襄阳区教体局十分重视人大代表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七条措施筑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网”,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保护师生生命安全。

  落实学校门卫和保安人员。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备一名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男性专职保卫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学校门卫室要配备警用木棍三支以上、钢叉一支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包括公办幼儿园)不能配备专职门卫的,可就近聘请一名临时门卫(年龄50岁以下身强力壮男性),临时门卫也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办证管理。目前全区有民办幼儿园142所,其中办证的24所。要求已经办理办学许可证的24所民办幼儿园的门卫安保工作比照公办幼儿园配备。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118所民办幼儿园,统一由所在地中心学校下发停办通知书,停办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幼儿园留存,一份中心学校备案,一份上报区综治委备查。

  三加大学生出行安全的管理。各校制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学生不乘坐有安全隐患和超载车辆,待家长签字后,上交学校存档备查。落实“路队制度”和“护送制度”,学生放学,当天值班教师护送学生至指定地点;学生上学,当天值班教师在门口值班,所有值班教师要佩戴红袖章。

  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教体局对区直各学校、各镇中心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各中心学校对所属各校、学校对各班级、班级对学生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一律存档备查,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校长一律停职,指定临时负责人主持工作。

  五适实采取安全“技防”措施。有条件的学校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有能力安装而又没有联系到安装单位的学校,可上报局安全信访办统一组织协调安装。所有学校必须配备灭火器具。

  六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情况和危机情况,要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有伤亡事故发生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情况上报相关领导,严禁瞒报、漏报。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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