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庚有辞去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0年11月30日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刘庚有同志的请求,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同意刘庚有同志辞去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根据刘庚有同志的请求,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同意刘庚有同志辞去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怀化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