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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任命、免职人员名单

(2010年6月30日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 郴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02日 15:43

  决定任命:

  李建军同志为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谢考峰同志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少林同志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湘酃同志为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毛玉祥同志为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局长;

  陈玲玲同志为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延波同志为郴州市规划局局长;

  白广华同志为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曹文杰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坚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许建红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石旺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乐东生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学军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气春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利平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袁 勇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邹 敏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眭 勇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敦先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陈新德同志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廖晓晴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谭香萍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盼标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蒋 波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 芳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曹 娟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 涛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雷志刚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张国宏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信章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学军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乐东生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平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气春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邹 敏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袁 勇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敦先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陈新德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兰 海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邝田生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久金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永庆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太斌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贺昭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灿榜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辉群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祖华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明旺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 辑: 苏大城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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