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湖南 > 新闻报道

郴州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 郴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12月27日 09:13

   12月18日至1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会议听取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整治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肯定了我市在社会治安和城乡规划两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之后,市政府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在全市迅速掀起了新一轮社会治安严打整治高潮,使得全市社会治安保持了“破案上升、发案下降”的良好势头。在今年下半年全省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形象公众测评中,我市排名第八,比上半年前进了五位。2008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市进一步完善修改了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组织召开了大规模的“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暨交通秩序、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并且集中开展城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行动,同时实行阳光规划,将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和处罚违法建设情况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通过分组审议,会议认为,2008年下半年,我市公安部门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持续不断地抓打击、抓防范、抓管控,取得了明显实效。会议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吸毒人员的管理;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完善“三个网络”,实行群防群治;春节将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严格管控。关于城乡规划方面,会议要求要科学编制,高起点、高规格规划;要严格执法,加大管理,理顺机制;要提高规划队伍的水平,维护规划队伍的长远性和延续性。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次修正草案)》,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接受了一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辞职,并补选了一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湘娥,副主任黄诚、赵运明、李和平、李熙平、樊忠达、段太林、钟秀萍,秘书长曹卫国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来献明,市政府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唐国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办事)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