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湖南 > 新闻报道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体育法执法检查组进行重点抽查

来源: 湖南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8年07月21日 09:31

省人大常委会体育法执法检查组在衡阳进行重点抽查

省人大常委会体育法执法检查组在永州进行重点抽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实地考察郴州群众体育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唐之享实地考察永州体育场馆建设

  6月24日至28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雅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唐之享的带领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三个检查组,分别赴湘潭、衡阳、郴州、永州、怀化、湘西自治州6个市州及其所属的10个县(市、区)、4个乡镇(街道)、3个村(居)委会、8个社区和16所中小学校,进行抽查,实地了解基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的情况。

  总的来看,各级政府法定职责得到较好落实。各级政府依法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协调会议等形式专题研究体育工作,各地成立了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加强了对全民体育健身工作的协调指导。 体育事业投入实现多元化。从2001年到2007年,省体育事业经费年均递增15.38%。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体育基本建设支出较大幅度增加,体育彩票公益金持续增长,体育产业形成以体育本体产业为基础、多业并举的局面。 学校体育工作得到不断推进。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全省中小学校依法开设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科目。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评估和表彰制度,开展学生体格健康检查,统筹安排体育教师编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体育教师后续教育培训机制。 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得到进一步发展。各地依法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每年都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民健身周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级各类社会体育组织,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初步形成。全省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得到增强。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体育法制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由于对体育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缺乏必要的了解,在支持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上,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现象。群众对体育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大多数县(市、区)没有将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经费列入预算,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也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或预算很少。 三是一些地方挪用、侵占、变更体育场地设施的情况比较严重。四是群众体育比较薄弱。群众体育健身场地建设滞后,多数乡镇没有体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基层体育社团组织不健全。 五是学校体育工作仍需加强。由于地域、待遇、投入等原因,一些地方中小学尤其是小学缺少体育教师,农村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匮乏。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面临困难。

  为更好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湖南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检查组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依法落实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各级政府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体育法律法规,把体育事业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体育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体育工作汇报,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法定职责,形成体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体育事业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使财政对体育的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长。要切实解决好乡镇专兼职工作人员工资经费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津补贴问题,依法保证全民体育健身组织活动经费。 三是要多管齐下,进一步加快全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不断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公共体育设施。要进一步整合体育资源,加强体育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资源利用,认真落实公共体育设施有条件地向社会开放的法定要求。要加强体育场地设施管理,严禁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 四是坚持体教结合,进一步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研究解决中小学体育教师短缺问题,重视现有体育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完善对体育后备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是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活动。要重视解决基层体育组织和全民体育健身机构队伍建设,努力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全民体育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唐志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