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洛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9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民带领有关负责人来洛调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张长森等随同来洛调研。
市领导连维良、郭洪昌、常振义、吴中阳、尚朝阳、吴喜照等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座谈会。
在洛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栾川县、涧西区、高新区等地,实地了解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并组织召开了由部分企业负责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优化环境10项服务制度,全方位、多领域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尤其是首席服务官制度效果显著,成为我市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品牌;机关效能建设得到加强,创立了企业办事项10天以内办结制和双休日正常办理制、无缺位工作制、《周报》制等多项效能制度,机关效能得到明显提升,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成效明显;治理“四乱”措施得力,有效遏制了“四乱”现象的滋长蔓延。行政问责和案件查处力度日益加大,有力抑制了行政过错行为的发生。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洛阳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日益提高。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调研组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此项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针对下步工作,刘新民强调要继续提高认识,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到更突出位置;要加强领导,确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让企业及时了解到各项新举措;要继续完善、创新各项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章可循;要突出重点,严查“四乱”现象;要服务民生,着力解决好企业职工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
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在汇报会上表示,洛阳市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领导、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经常倾听企业意见,不断延伸工作环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四乱”等扰乱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出台更符合洛阳实际措施,促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记者李江涛 通讯员 王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