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11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太光主持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明忠、朱玉娥、吴勇、陈海洁及秘书长吴文波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月花,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昱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玉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调研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和补选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董海峰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海口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的请示》、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命叶杨等同志为海口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海口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的决定(草案)》。
韩太光在讲话时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不辱使命,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廉政从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率先垂范,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把儋州建设成海南西部中心城市作出突出贡献。
会上还为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有关被任命人员还面向国徽进行任职宣誓。
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市直机关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常委会有关工委(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