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的重要方式,是宪法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
一、代表建议提出和交办情况
在今年2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上以及会后,市人大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重围绕开展全市“三个年”主题活动,继续打好五场攻坚战的战略决策,紧密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207件(会议期间提出建议192件,含议案转建议83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15件)。其中,关于内务司法方面的有33件,占建议总数的15.49 %;关于财政经济方面的有54件,占建议总数的26.09%;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有6件,占建议总数的2.82%;关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有72件,占建议总数的34.78%;关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有31件,占建议总数的14.97%;关于民族华侨外事宗教方面的有5件,占建议总数的2.35%;其他方面的有6件,占建议总数的2.82%。
大会闭幕后,我委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于代表大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交由市人民政府等有关机关和组织共35个承办单位研究办理。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雄和常务副市长周家斌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今年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对于会后收到的代表建议,我委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代表建议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市以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促和谐为着力点,深入开展三个年主题活动,继续打好五场攻坚战。各有关承办单位在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努力解决代表关注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常听取我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并对如何办理好代表建议提出了具体的意见,要求我委要做到换届选举工作和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不误,要充分发挥好代表建议督办职能作用,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主动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把办理代表建议既当作专项任务来完成,也作为日常工作来管理,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办理工作与部门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看作是政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过程,为民办实事的过程,使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如市人民政府由市长亲自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明确常务副市长主管,秘书长分管,常务副秘书长协管,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具体办理。
(二)改进方式方法,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绝大多数承办单位积极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办理前主动联系,加强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和掌握建议的目的;办理中经常联系代表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加强联系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将办理工作由“文来文往、书面答复”向“人来人往、沟通联系”转变。如市财政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交通局等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实行先沟通后答复,在正式书面答复前,由具体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等形式先征求代表意见,向他们通报拟办理的意见,得到代表认可后再形成正式答复意见。如果代表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其他意见、建议的,承办单位再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重新办理答复,实现“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
截至9月30日,我委共收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意见表251份,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有202份,占意见总数的80%;基本满意的44份,占总数的18%;不满意的5份,占总数的2%。我委及时将代表不满意件重新交办,有关承办单位积极配合,采取改进措施,再次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相关代表表示理解并给予肯定。
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承办单位能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于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或需待以后解决的问题,能从主观、客观原因进行分析,从有关法律、政策层面,实际操作等方面回答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
(三)加强配合督查,提高办理质量。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我委注意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承办单位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协调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督促检查,对一些不规范的答复函退回承办单位,要求重新办理答复代表,对未能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及时发出了督办函。
今年代表提出的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来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7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18%;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33件,占建议总数的64%;正在办理的6件,占建议总数3%;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暂时难以解决的有31件,占建议总数的1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代表反馈的意见来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办理不够规范。个别承办单位没有按《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统一格式行文答复代表。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中将人大代表称为政协委员,将代表建议说成提案。
(二)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仍需加强。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只是通过电话与代表联系,沟通联系方式单一;有些单位没能就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与代表进行沟通,导致提出建议的代表因不了解新情况而对承办单位的工作不理解。
(三)承办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办理质量。部分承办单位的具体经办人员变动较快,工作交接不够清楚,造成代表建议办理的程序不对、质量不高,代表对办理结果不甚满意。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目前,“重布置、轻办理,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代表建议得到全面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比例仍较低。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是有关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力,要认真贯彻有关法律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办好代表建议,关键是抓好落实。
(二)加强对办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定期举办培训班,分批对各部门的办理人员特别是新调整人员进行培训,并督促各单位配齐配足专职人员,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