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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来源: 韶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5月03日 10:29

  4月26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创建森林生态市议案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振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石保、林平杰、杨小明、徐紫玲和秘书长江少强出席了会议.

  据悉,2002年3月市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创建韶关森林生态市的决议》,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围绕林业生态建设、社会化服务和经济建设三大目标,着力打造绿色韶关、生态韶关,构筑绿色生态屏障。目前,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1.5%,林木绿化率达到90.4%,城镇绿化率达到46.12%,城镇绿地率达到43.14%,单位附属绿化用地面积达到35%,村庄绿化率达到71.3%。自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全市有8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乳源、仁化被全国绿委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

  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及创建工作主管部门创建工作实施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大目标值中已有六项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值,但仍存在部分创建工作进度与规划指标值相差较大,创建经费不足,石漠化地区生态建设任务艰巨及森林的生态功能不够强等问题。会议建议,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筹措,加大创建投入,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和林业生态的建设,加强我市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完成。

  郑振涛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计量化工作,核对各项指标数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支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如期办结该议案,并力争实现创建国家级森林生态市的目标。

  副市长邹永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曙光及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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