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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

来源: 韶关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11月03日 10:53

  10月26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4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普及法律常识“五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请求审议办结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的报告。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会议认为,提高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的各种关系,是今后我市经济可持续跨越发展的必要前提,我市要加大产业调整力度,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科学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我市自2006年启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坚持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文明法制韶关为总揽,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实效,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会议要求,我市要全面做好“五五”普法的收尾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推进普法教育向纵深发展。

  会议通过了关于综合整治浈江河水污染问题议案结案的决议。该议案自2004年5月15日市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办单位及相关协办单位克服了诸多困难,出台了一系列整治水污染问题的文件规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原定的治理目标。会议建议,我市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浈江河流域上游的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对治污基础设施的建设运作,加强对面源污染的防治,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市区水源水质常年达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祥益、林平杰、赖龙福、杨小明、徐紫玲及秘书长江少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志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受邀请的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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