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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之二:积极推进侨乡法治建设

来源: 江门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1月04日 14:21

  刚刚过去的一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治市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重点,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着力推进和谐侨乡、文明江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荣获了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称号。

  有力促进司法公正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去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监督,根据民事审判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各市、区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采取听汇报、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民事审判工作情况。针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案多人少、个别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充实民事审判力量,提高队伍素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广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机制等要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整改措施》和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逐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2010年全年开展三次民事案件质量评查,没有不合格案件,民事审判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去年11月,民事案件结案率为72%,全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为70%。

  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司法机关也不断深入开展“阳光审批”、“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验收全市“五五”普法工作,有力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2006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并认为,五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议,不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宣传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五年来,全市累计共有400多万人次接受了“五五”普法教育,举办干部学法培训班241期,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526场次;85%以上的村(居)基本达到了市“民主法治村(居)”的验收标准要求,37个村(居)被省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荣誉称号,3个村被国家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我市“五五”普法工作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去年7月,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在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元醒带领下,到我市检查验收普法工作,张元醒对我市“五五”普法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认为,江门市普法力度大,普法覆盖面广泛,效果明显。

  去年12月,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表彰大会暨领导干部学法讲座,表彰了一批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会议还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市依法治市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个着力”,即: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公正司法,着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着力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开展法律执行检查

  在积极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过程中,各级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检查法律执行情况,有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

  针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对新修订的《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抚养费征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严格贯彻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司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对公安特种行业管理、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检查《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动了这一系列法律在我市的实施。通过执法检查和调研,有力督促了有关部门学好用好法律法规,认真查处违法案件,并且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赵焕明 江仁轩)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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