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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来源: 佛山日报  浏览字号: 2009年12月22日 10:31

政府贯彻落实《纲要》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推进快速、成效明显,人大常委会要监督支持政府认真落实好《纲要》。18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市本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佛山市消防安全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等主任会议成员参加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列席会议。

据介绍,今年佛山市贯彻实施《纲要》开局良好,以《纲要》指引发展方向、提升发展水平,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创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初步预计,1~11月全市生产总值完成4335.91亿元,增长13.2%,基本呈现“持续回暖、率先突围”的态势。  

明年,佛山将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切入口,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广佛同城化发展为重点,加快城市化和珠三角一体化进程,以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以佛港澳合作为突破口,提升佛山国际化水平,以先行先试为核心,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发展社会民生事业为抓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老百姓。

2003年以来,佛山市积极探索以财政支出绩效和绩效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预算支出管理新机制,在此基础上,2005年逐步扩大了预算项目重点评价范围。目前,市级财政已经实现对预算单位支出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开展评价。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佛山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成绩,并建议建立与佛山市市级财政相适应的评价办法,探索如何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公众公布的工作,促进被评价部门能切实增强财政支出绩效意识,让每一分钱都花得有价值。

佛山市消防安全工作成效显著。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广大市民的消防意识逐步增强,社会整体防御火灾能力不断提高,社会面火灾形势保持平稳。调研组建议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从严把关防治火灾隐患。社会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形成社会化的消防安全网络。(佛山日报 记者严瑾)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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