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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来源: 梅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8月11日 08:36

梅州日报讯 8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古银增率执法检查组赴五华、兴宁检查《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组认为,五华、兴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切实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改善饮用水源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

执法检查组深入五华县自来水厂,桂田水库、琴江河段、兴宁市合水水库、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实地检查,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据了解,五华、兴宁在《条例》实施以来,开展了一系列旨在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全力抓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实施,严格控制排污总量,加快污水处理厂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五华、兴宁在实施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针对部分群众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意识不强,农村个别地区饮用水不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扩大、县级环境监测站设备欠缺、陈旧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罗金良 钟雄浩)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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