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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城市转型 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萍乡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

刘和平作重要讲话 会议补选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来源: 萍乡日报  浏览字号: 2013年04月03日 15:22

 

    记者 王 奎

  萍乡日报讯 3月29日上午,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在市会议中心大会议室胜利闭幕。会议号召,全市上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同舟共济,为深入推进萍乡城市转型,为萍乡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会议应到代表302人,实到262人,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刘和平、黎德廉、颜赣辉、江枝英、徐志华、刘晓萍、王开贵、时卫国、潘先贤、陈冬生、曾祥军、王建民、刘家正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刘和平主持会议。

  在主席台就座的市领导还有:陈卫民、晏德文、彭艳萍、周敏、孙家群、张学民、祝兴成、郭凌志、崔传鹏、亓丕华、聂晓葵、邓忠平、谢新明、邓斌、晏学云、陈朝清、曹光亮、刘艳萍。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春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德才,萍乡高专党委书记尹继国、校长刘明初,市政府巡视员胡立勤,市长助理王乐平,在萍正地级离退休老同志唐湘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桑吉华、欧诗康、熊诗宁、周锡义、李昌圣、刘建明,萍乡军分区参谋长陈任保、政治部主任余海,萍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彭志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侯玉雯,以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也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补选了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了萍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萍乡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萍乡市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刘和平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全市上下要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做工作、抓落实的具体行动,要将这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出成效。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适应形势,提高新本领,贯彻新要求,在各领域各方面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深入推进萍乡城市转型作出新贡献。

  刘和平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坚持民生为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人大依法履职能力。

  刘和平最后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要大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为民用权,秉公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下。

  在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委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各部门,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正县级事业单位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驻萍中央、省属单位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驻萍部队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开发区人大联络处主任,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乡镇人大主席或专职副主席,街道(管委会)人大联络处主任;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了闭幕大会。

  上午10时40分,全体起立,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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