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区人大: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近日,湾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湾里区人民政府要求将乌源港、东源港(城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区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能否分年度纳入区财政支出预算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做出决议。
年初,部分代表在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一条“启动我区乌源港、东源港综合改造工程,改善湾里城区生态环境”的议案。这条议案被改为大会建议,后来常委会通过与区政府沟通,把之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和精力着手办理。通过争取上级政策和多方协调,区城投公司争取到了农业发展银行一笔5000万元的贷款,用于启动乌源港、东源港综合改造项目。
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区财政要补30%配套资金投入到乌源港、东源港综合改造项目中。另外,能否申请到这笔贷款,还必须要湾里区人大常委会做出同意区政府将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区财政支出的决议。为此,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城投公司负责人提前把情况向常委会领导和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并由区人民政府提请议案,由常委会会议做出决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听取了区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后,各抒己见,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改造城区两条港道,优化湾里生态环境,对提升湾里形象很有必要,也符合当前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的号召,所以区人大常委会应当支持。但是,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工程规划和资金的使用上要做到公开透明,要接受区人大及广大代表的监督。
通过表决,湾里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湾里区人民政府要求将乌源港、东源港(城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区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这是继湾里区人大常委会在决定我区“第四人民医院重建、湾里区文化活动中心扩建改造等”重大事项后再次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龚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