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
决定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事项
2011年8月16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秋余主持会议,副主任周明珠、杨卫国、倪诗杰、陆豪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连正华副区长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绿化模范城区”是全国绿化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每两年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评比活动,是衡量城市生态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评价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宝山区自2010年6月提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工作目标以来,狠抓落实,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在义务植树、城区绿化、郊区绿化、群众绿化、道路绿化、宣传发动等18项指标均已达标或超额完成“创模”指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本区第四轮环境保护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在第四轮环境保护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本轮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工作;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效益;加强对本轮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评估,做好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充分肯定本区“五五”普法工作成效的同时,会议要求区政府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市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组织实施好本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会议就宝山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决定设立宝山区选举委员会,沈秋余为选举委员会主任,盛亚平、周明珠、倪诗杰为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于2011年11月中旬同步选出,各镇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除大场镇依法重新确定外,其余各镇人大代表名额不作变动;会议还决定各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主持本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会议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区部队的宝山区第七届人大代表名额为4名。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副区长连正华,区法院院长姚荣民,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平,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等列席了会议。两位市民旁听了常委会第35次会议。(孙红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