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第34次会议
2011年7月21日上午,宝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继续举行第34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秋余主持会议,副主任周明珠、杨卫国、倪诗杰、陆豪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组对区政府上半年工作的评议情况汇报。听取了区发改委关于本区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关于2011年上半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大恒副区长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改进办理方法,注重办理实效,主动沟通协调,切实推进办理工作,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不断提高。会议同意区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加强跟踪,进一步推进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加强调研,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复查本届以来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情况。区政府将在今年12月底前将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复查结果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区人大常委会。
会议经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金成同志为宝山区司法局局长,周有根同志为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免去周有根同志宝山区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徐荣森同志宝山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副区长丁大恒,区法院院长姚荣民,区检察院检察长林立,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两位市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