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2010年10月29日下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雅琴,副主任孙荣初、鲁德喜、王瑾、邱华云及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副主任范本上主持会议。副区长周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区人民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新泾镇人大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李世樑、张培莉、张聆同志职务的议案。通过表决,免去茅美羚、吴同兴、陆奇峰、方惠萍同志的职务。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王厚勇、丁晖、许艳婷、李伟林、陈芸、林乔宇、俞鸣琪、陶文杰、顾正恺、顾薛磊、章晓琴、章晨煜、缪景好同志职务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和谐城区建设”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政府贯彻执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朱哲莹】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