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2月27日上午,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机关会议中心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葳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金先、叶坚华、段文龙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陆晓栋,区人民法院院长倪春南,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代表组召集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进行了审议,确认郑玉良的代表资格有效,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196人。
会议对区政府《关于静安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意将预算报告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在审查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就相关问题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会议认为,2013年虽然区域经济发展增速总体放缓,又面临着复杂多变和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但全区上下统一思想、合力攻坚。区政府围绕静安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目标,坚持“积极稳妥、有保有压、民生为先、综合管理”的原则,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推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执行财力平衡、总体情况良好。2014年区预算草案编制符合静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会议指出,2014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静安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区的重要一年,也是区域经济围绕“十二五”规划实现创新转型的关键一年。希望区政府围绕市委和区委对全年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认真做好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保障区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一是要以改革的思路引领财税工作。财税部门及区有关部门要围绕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等要求,进一步深化对改革大背景的认识,提高对形势变化的敏感度,加强研判,早作准备,积极应对,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资金预算的监督,对人大代表普遍关注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投入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审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充分发挥审计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督促整改。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区政府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责任追究,防止屡查屡犯,提高整改实效。
会议就《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同意将报告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文件(草案)。
会议最后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