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10月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红洁主持会议,副主任王飞、张伯群、那音太、刘志斌、白志强,代秘书长王琨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冀学斌作的关于我市发展公共交通落实公交优先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苗玉梁作的关于市本级2011年决算的报告,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福作的关于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刘素梅作的关于市本级201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刘建平作的关于市本级2011年决算的审查报告和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决算的审查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为钢作的关于《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对以上有关报告和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分组审议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市本级2011年决算的决议(草案)》和《关于批准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1年决算的决议(草案)》,分组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冀学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彦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青山,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旁听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