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民合作社立法座谈会
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河北人大网讯:为加快我省农民合作社立法步伐,广泛征求各方面对《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013年6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广恩同志主持座谈会。会上,听取了省政府农工办副巡视员张保强同志关于起草《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的情况汇报,与会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平山、鹿泉、井陉、灵寿、行唐等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对《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王刚副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民合作社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制定出台《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加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清林、王慧军、石立新、崔慧霄,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邱建武,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霍建明、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锡海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李广恩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李清林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王慧军出席会议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