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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合作社“茁壮”成长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浏览字号: 2012年11月15日 09:43

金秋的八闽大地,山青水碧,生机盎然。带着对“三农”工作的深切关注,9月24日至28日,桑国卫副委员长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在福建省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福州、建瓯和武夷山听取干部和农民意见,并对3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合作社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专业化防治非常好。加入合作社就好像给农作物请了贴心的‘私人医生’,不仅让农民种田变轻松,还确保了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你们要继续发展壮大,让更多农民受益。”

这是检查组在考察建瓯市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时,对合作社理事长周明华的一番肯定和鼓励。

据桑国卫介绍,本组执法检查在全面检查农业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耕地保护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问题。事实上,被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对于建立和完善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

周明华所在的建瓯市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正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一个鲜活例证。

合作社成撬动农民致富“金杠杆”

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是检查组在福建考察的第一个合作社。据了解,该合作社与村民签订服务协议,一次性收取服务费后,负责农作物全季(茬)的病虫害防治,承担防治效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双重责任。这种“全程承包”的做法,得到检查组的肯定。

“相对传统的人工防治,合作社采用的雾状喷射可节约用药30%,防治效果却能提高10%。”合作社理事长周明华介绍说,过去要七名工人两天时间才能完成,半天时间就能完成,比人工防治快多了,每亩还能减少成本120元。“这些都让加入合作社的村民特别满意。在建瓯,现在已有5000多农户享受到了植保防治专业化服务带来的好处。”

周明华说,以前村民们都是各自为战,凭经验习惯打理稻田。2008年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后,村民根据自愿原则加入,由合作社对水稻病虫害进行具体防治。不过,起初,很多村民并不愿把钱给这个新生的合作社赚。“2008年,我们磨破嘴皮子,也仅有10多户村民将总共98亩稻田交给我们。”

几个月后,正是收割水稻的季节,由合作社负责的稻田都有不同程度增产,而农户按传统经验自行防治的,却不同程度减产,有的地块当季水稻减产竟超三成。2009年,许多村民主动要求签订合同。

9月25日下午,在福建省建瓯市富农植保专业合作社,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张中伟(左二)、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左一)正在向负责人了解合作社管理和运作情况 摄影/王萍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植保现在机械喷药不到合作社在村民中的“口碑”越来越好。2010年9月,建瓯市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正式登记注册,服务范围扩大到福建省南平、三明、宁德等地,防治面积也由最初的98亩增加到去年的3.5万亩。今年,预计全程承包防治面积可达6万亩。防治作物也由单一的水稻延伸到茶叶、蔬菜、果树、毛竹等。

“让农民轻松起来,让食品安全起来,让消费者满意起来。”合作社理事长周明华的名片背面印着这样的“广告语”。这“三让”,概括了推广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目的和意义。

“发展现代农业需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富农植保防治服务专业合作社,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周明华说。

除了服务农民的植保合作社外,检查组在建瓯看的光祥莲子合作社、在武夷山看的桔柚合作社,在管理、分配、运作机制等方面都比较规范,而且各具特色。“光祥莲子合作社着力破解农产品收购入库保鲜和销售难问题,武夷山桔柚合作社创出了自己的品牌并获得市场认可。合作社已成为撬动福建农民致富的‘金杠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参加本次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农委相关负责人指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检查,执法检查组指出,福建以示范社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对示范社跟踪指导和服务,带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此外,福建省各部门还形成工作合力,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铺路搭桥。福建建立了由12个部门组成的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整合有关项目,集中力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第三,福建省采取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间的产销对接,通过组织参加农产品交易会、政府搭桥与大型超市签订购销合同、发展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窄和销售价格低的问题,保证合作社生产经营的农产品“销得出、卖得好”,效果明显。

包克辛、华福周、张晓山等多位参加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告诉记者,福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这三个亮点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截至今年8月30日,福建省工商系统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4859家,成员出资总额371亿元,为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介绍说,目前福建省已有3364家合作社列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2007—2011年,福建省有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农业部项目资金支持,资金总额645万元;166个获得省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额1550万元。同时,2011年福建省评选出100家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2年起福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

来自农业部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55.2万家,出资额7900亿元,实有入社农户达到43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7.2%,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我国农村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财政、金融和税收:共同为合作社发展“助力”

从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来看,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与福建省一样,积极依法指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好,但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资本少、带动能力不强的情况比较普遍,与现代农业的要求有差距,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2008年我们合作社正式注册成立。随着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合作社也遇到了资金瓶颈。”福建省武夷山桔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云开告诉记者,资金困难不仅是桔柚合作社所面临的难题,也是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遇到的困难。国家要加强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尤其是金融方面的扶持。陈云开的一番话道出了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渴望破解发展难题和国家加大扶持力度的急切心声。

如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方面的作用?如何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促进合作社的成长壮大?

“国家在财政上逐年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投入力度,但现有的财政扶持政策受惠面有限,对于起步阶段的合作社关注需要进一步增强。”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告诉记者,并建议国家进一步扩大财政扶持对象,让更多处于发展初期的有实际困难的合作社能够获得国家的扶持,助力小、微合作社的发展。

同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信贷支持,农村金融畅通与否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据了解,我国虽出台了一系列缓解合作社资金困难的措施,但是,因为一些合作社内部不够规范,缺乏信用评级,以赢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无法对接投资规模小风险大的合作社,因此,提高合作社内部资金积累能力,提高合作社资金筹集能力是当务之急。需要加强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解决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为合作社信用合作指明了方向:有序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开展信用合作。各级监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拿出解决资金互助社会计核算质量低与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资金互助社的操作风险。

除了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指出,合作社之间互销农产品的税收问题也需要政策支持,合作社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还需完善和落实。

“下一步从国家层面看应加大财政、金融、税收、项目、人才等五个方面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发展。”参加本次执法检查的全国人大农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强调。

执法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各地应继续在规范化建设上带好头,进一步依法完善民主治理机制,落实盈余分配制度,量化政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让农民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保护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拓宽扶持方式,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税务登记比较繁琐、税收优惠以及项目支持等问题。(记者/王萍)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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