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黎主持召开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7月24日召开
河北日报7月10日讯(记者刘常俭)今天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黎主持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7月24日召开,会期预计三天半。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并审查批准《邯郸市滏阳河管理条例》、《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废止和修改部分条例的决定》。
主任会议建议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还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上半年省本级预算及省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2011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2011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水污染防治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河北省2011年省本级决算和全省总决算审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水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王增力、马兰翠、黄荣、谢计来、宋太平,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