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天津 > 新闻报道

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1月06日 08:23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8日下午和29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肖怀远主任主持会议。受肖主任委托,张元龙副主任主持了28日下午的会议。

    一、会议传达贯彻了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肖怀远强调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要充分认识一年来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坚定信心,鼓舞斗志,沿着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居安思危,奋发进取,按照市委提出的“稳中求进、稳中求好、稳中求快”的要求,把握和做好明年的各项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职,努力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明军所作的《关于庞晓东等23名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补选的刘长喜等23名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23名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会议审议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听取了王世新秘书长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会议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将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将议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工作室副主任谈志芬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决定,将列席人员名单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六、会议审议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了研究室主任赵岩峰所作的《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平发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

    八、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了张平发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九、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朝兴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邢明军所作的《天津市2011年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报告》。会议指出,2011年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以来,我市开展了区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具体指导,推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确保了选举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新一届区县、乡镇人大代表产生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筹划安排,做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发挥好人大代表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绍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窦华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三、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鲁书杰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金海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志萍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要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密切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天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看待,切实做到高度重视、求真务实、推动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及督办的质量和水平。会议决定,在有关部门对这三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由代表联络室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印发全体代表。

    十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节约用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大力倡导和全面强化节约用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要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意识,形成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节约用水法制建设,通过执法检查、视察等方式,监督和促进有关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和其他水务工作,为我市节水工作再上新水平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十五、会议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于国强、兰为民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刘莉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陆力强任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任免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人员于国强、兰为民、陆力强作了履职发言。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所提问题和建议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肖怀远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即将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讨论决定我市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市委确定的2012年工作指导思想,把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协作,增强主动性、计划性,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出席:副主任邢明军、李润兰、王宝弟、李泉山,秘书长王世新,委员于汝民、马鹤亭、王进诚、王金龙、王敬威、王殿起、邢振纲、邢铁龙、朱立戈、朱丽萍、乔佑杰、刘宝根、刘晓健、刘朝霞、刘道刚、孙敬忠、苏文利、苏兰洲、李兰兰、李家俊、李新民、杨辉春、杨蔚东、余志芳、沈东海、沈 伟、宋安娜、张云年、张 红、张柏捷、张炳学、张盘铭、林婉君、罗凯声、高秀梅、高嘉瑞、曹达宝、龚 克、韩贵义、黎昌晋。

    请假:副主任李亚力,委员刘开兰、刘地生、刘树起、刘晓健、刘惠文、李全喜、吴中澄、张家星、贾长华、董泽平。

    列席:市政府副市长任学锋、熊建平,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志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学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

    有22位公民旁听了会议。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