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
刘胜玉主任主持会议。受刘胜玉主任委托,左明副主任主持了下午的会议。
一、会议传达贯彻了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明军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补选王贺胜等11名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补选的11名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三、会议审议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听取了王世新秘书长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会议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将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将议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五、会议审议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听取了人事任免工作室主任张俊滨所作的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决定,将列席人员名单印发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全体代表。
六、会议审议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听取了研究室主任赵岩峰所作的关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决定,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天津市公园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绍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公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公园条例》。
八、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分别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宁殿方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九、会议审议了《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分别听取了宁殿方所作的关于《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十、会议审议了《天津市旅游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分别听取了高绍林所作的关于《天津市旅游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和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天津市旅游条例》。
十一、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地震局局长赵国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水务局局长朱芳清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建交委副主任刘翠乔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说明。会议决定,由法制委员会根据会上所提意见对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廉津生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李川等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刘强任免职务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会议还印发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胡淑丽职务自然免除的备案函。
任免事项表决后,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被任命人员廉津生、孙元、郝利群、吴敏作了履职发言。
十五、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润兰所作的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印发了《关于天津市人大代表绿化基地有关情况的汇报》。
刘胜玉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为即将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做了必要准备。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审议批准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大会期间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团结带动全体代表,认真贯彻市委批准的大会指导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围绕全局议大事、献良策,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刘胜玉指出,市委九届九次全会是在天津市胜利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即将进入“十二五”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市委书记张高丽在全会上的讲话,全面回顾了市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和我市发展的新成就,归纳总结了6个“牢牢把握”的宝贵经验,针对面临的形势提出了今年全市工作的总要求、发展目标和必须着力把握的十个重大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继续深入研读全会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更加振奋精神,用心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把全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
刘胜玉强调,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着很好的形势,也肩负着更加重要的责任。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人大的各项职责,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保障和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要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地方性法规更加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正确把握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依法监督、善于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做好工作。要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推动和督促有关方面促进发展、改善民生。要拓宽代表知情渠道,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保障代表的法定权利。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整体工作效能。
出席:副主任左明、邢明军、李亚力、李润兰、王宝弟,秘书长王世新,委员于汝民、于瀛沪、王金龙、王殿起、宁殿方、邢振纲、朱立戈、乔丽娟、乔佑杰、刘开兰、刘凤银、刘地生、刘树起、刘振邦、刘晓健、刘朝霞、孙敬忠、苏文利、苏兰洲、李兰兰、李新民、杨文成、杨辉春、杨蔚东、吴中澄、余志芳、宋安娜、张柏捷、张炳学、张盘铭、林琬君、赵金樑、贾长华、高秀梅、高嘉瑞、曹达宝、黎昌晋。
请假:副主任张元龙,委员王撷秀、邢铁龙、朱丽萍、刘宝根、刘惠文、刘道刚、张云年、张红、罗凯声、饶子和、龚克、董泽平。
列席:市政府副市长熊建平、王治平,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副检察长王玉良,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
有28位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