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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1月13日 14:10

  1月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审议决定即将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副市长王宏江,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高憬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决定将这两个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将这个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创新地方立法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更加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实现了本届任期的良好开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和发扬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件法规草案经过广泛征求、认真吸纳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已经比较成熟。会议经表决,决定将《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做好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我们要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美丽天津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开好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常委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大会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与全体代表一起,坚持良好会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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