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
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刚刚闭幕的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参加。
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是在我市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分析研判形势,鲜明阐释了全面深化改革、做好明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必须着力把握好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大家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优,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经济实现了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今后向更高水平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要按照全会确定的明年全市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改革统领、创新驱动、转型调整、改善民生、党建保证,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同志们一致表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决维护法纪尊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美丽天津建设进程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重要责任。我们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全会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抓紧弥补滞后领域,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支持、督促、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把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接地气、知民情、解民忧,使人大工作具有更加深厚的群众基础。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明确目标任务,严格依法办事,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努力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天津的参与者促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