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天津 > 新闻报道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

来源: 天津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3年10月08日 09:07

  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召开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建设美丽天津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具体措施。

  在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对滞后领域进行补充,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办法、制度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提供法制保障。一是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本市现行地方性法规中有关内容进行专项清理。二是对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审议项目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按计划进度要求提请审议。三是对列入预备项目的《天津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争取在今年底或明年早些时候提请审议。四是对列入调研项目的《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条例》、《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天津市湿地保护与管理条例》,抓紧调研起草工作,争取尽早提请审议。五是对未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要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紧研究列入2014年度立法计划。六是对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重要法规支持的《天津市绿化条例》,集中优势力量,抓紧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争取提请明年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在监督工作方面,提出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市委关于美丽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视察相结合等方式,推动本市生态市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圆满完成。

  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方法,采取分散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等方式,开展环境教育条例、控制吸烟条例、殡葬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搞好郊区县绿化工程建设情况视察等活动,推动美丽天津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紧密围绕美丽天津建设,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按照市委对美丽天津建设提出的各项任务,一是就文化产业发展立法、推动外电入津、引滦水源保护、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扩大社会事业领域对外开放等重要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系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努力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针对引滦水源保护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深入引滦沿线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分析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二是围绕群众反映较多的丧葬陋习、乱闯红灯、乱贴乱画等问题进行调研,形成可操作的整改意见。三是随着美丽天津建设的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力量,继续就其他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建议。

  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方面,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人民群众的经常性机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通过多种形式深入调研,为美丽天津建设建言献策。开展美丽天津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听取和及时反映基层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团结带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美丽天津建设之中。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