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肖怀远主持并讲话
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修改《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决定
天津日报讯(通讯员 孙元 苏伟 记者李川)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张俊芳、李亚力、王宝弟、李泉山、张俊滨和秘书长杨福刚出席会议。副市长尹海林、何树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审判人员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终止权明富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这两件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实施,对于确保食盐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对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的议案。本次会议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情况说明会,帮助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了解法规案的主要内容,提高审议质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贯彻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中期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侨务工作在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密切与海外侨胞联系、推动海外侨胞与我市各领域的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要继续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涵养侨务资源上下功夫,汇集海外侨胞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优势,为建设美丽天津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建设生态城市是建设美丽天津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央对天津的城市定位。近年来,我市在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等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依然面临严峻形势,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妥善处理好生态环保与改革发展的关系,尽早实现天蓝、地绿、水净。
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天津市气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由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情况的书面汇报。
肖怀远在讲话时向人大常委会委员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情况。他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突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等重点,扎实推进党组和机关两个层面的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等方面的意见,认真梳理研究,逐条对照检查;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坚持立知立改,正在建立和完善系列规章制度,其中增强工作实效性和建立法规案情况说明会制度已付诸实施,对提高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的重点是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化、长效化。他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贯彻市委部署和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落实好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群众制度,更好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美丽天津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