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北戴河举办
中国人大网讯 7月8日上午,2008年第四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北戴河举行开班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主持开班仪式并讲话,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出席开班仪式,并就《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本期培训班的第一次专题学习报告。
本期培训班为期4天,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天津、解放军的170余名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本期履职学习培训。其中,解放军代表近70名,占参加本次学习培训代表的40%。
代表的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2008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的第一年,按照代表系统学习培训的要求,在组织代表初任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为今年代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
履职学习培训侧重于使代表学习和掌握审议工作报告、审议法律案、审查与批准计划预算的基本方法,了解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的基本规定,掌握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基本要求,提高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与今年前三期代表履职培训班相同,这次学习培训主要安排了《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全国人大代表与新时期预算报告审查》、《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5个专题学习报告,并请十届、十一届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帮助。
参加培训的代表表示,要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联系实际、深入思考,积极交流,争取做到来有所学,学有所获,获有所用。(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刘远/文 苏东洋/摄影)
编 辑: 唐志强
责 编: 沈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