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在北戴河举办
中国人大网讯 6月30日至7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戴河举办2008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来自北京、安徽、江西、江苏、山东、贵州6个省(市)的180余名新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次学习培训。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的第一年,按照代表系统学习培训的要求,在组织代表初任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为今年代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针对代表履职的实际需要,这次学习培训主要安排了《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与新时期预算报告审查》、《坚持中国式的立法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5个专题学习报告,并请十届、十一届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履职经验,以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
代表的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的本质区别,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间的关系的本质区别,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的本质区别;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参加会议与参加闭会期间活动的关系,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执行代表职务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参加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表示,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联系实际,深入交流,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履职的自觉性。
6月30日上午,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主持开班仪式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出席开班仪式,并就《如何审议工作报告》作专题学习报告。(文:刘远 摄影:苏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