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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9月12日 14:15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纪念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安树彦

  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首都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全面确立。在全国人代会召开前夕,1954年7月2日,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开滦西山口俱乐部召开。由此,揭开了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史的第一页。

  回顾我市人民代表大会60年,特别是设立人大常委会30多年所走过的光辉历程,对于我们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唐山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

  1948年12月12日唐山解放,这座光荣的城市终于回到了人民的怀抱。1949年9月25日至29日,唐山市召开了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由17人组成的常驻委员会。它是市人民政府的协议机构。此后,又召开了三次各界人代会,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54年6月,唐山市按照选举法规定,开展了第一次普选,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282名,并于当年7月2日至5日,召开了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1954年至1963年,唐山市共召开了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当时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市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唐山市人民政府(1955年3月,唐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唐山市人民政府”改称为“唐山市人民委员会”,直至“文革”中被“唐山市革命委员会”取代)行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职权。1965年,虽然选举产生了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但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未能举行会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重新步入正确的轨道。1979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律上得到了完善,在体制上有了发展。1982年10月,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从此,我市人民代表大会有了常设机关。

  二

  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发展脚步,唐山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监督下,在“一府两院”的协同配合下,从唐山的实际出发,围绕全市工作中心,依法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立法、监督、任免、决定重大事项和代表工作中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较好地履行了法定职责,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和推动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一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原则,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1986年12月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先后制定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物业管理、城市道路管理、防震减灾等一批有质量、有影响、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共制定、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44部,修改了34部次、废止了7部。对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二是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唐山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工业、农业、民生和社会事业等方面400余个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对《刑事诉讼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义务教育法》《食品安全法》等100余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注重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探索了述职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坚持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依法监督与工作支持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三是立足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唐山市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各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等事项,并就依法治市、城市规划、区划调整、棚户区改造、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护饮用水源地等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四是规范程序、依法办事,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历届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1名,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11名。近年来,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任职程序,通过任前供职发言、就职表态等形式,延伸和扩展了对被任命对象的监督,把人大监督贯穿于常委会任命人员任职的全过程。五是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代表访民日”“代表履职活动月”“走访选民心连心,扶贫济困献真情”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逐步健全和完善代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开展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等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广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选民,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围绕群众的呼声提出意见建议,促使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解决,树立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六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部署,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牢固树立了履职为民的理念,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组织机构逐步健全,人员结构逐步改善。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规范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人事任免等方面工作的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发挥了法规制度对人大工作的规范、引导作用。

  三

  总结60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大建设和人大工作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一是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人大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促进和保障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二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把保障、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民主集中制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准则,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特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同时要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正确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准确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四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发展,才能更好地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破除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努力使人大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四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任务要求,为新时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困难与希望同在。市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奋力开创沿海强市、美丽唐山新局面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走过一甲子,站在新起点,历史的接力棒交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我们要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60周年为契机,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毫不动摇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要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特别是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要继续强化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依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让代表成为法治唐山建设的主力,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优化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促进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建设具有实力、活力、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唐山作出更大贡献。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马冬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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