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开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
(记者 何仁勇) 4月6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带队来到我县,对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下午,在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应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宗钦等县领导的陪同下,王洪华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新世纪开县商都、重庆小天鹅火锅开县店、999大酒楼、重庆天邦食品有限公司、竹溪生态蔬菜园等食品经营商家和生产基地。
“原材料从哪里采购的?”“没用完的食材怎么处理?”“有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每到一地,王洪华都要仔细了解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情况,并认真听取当地负责人的汇报。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王洪华一行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情况、配套法律法规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水果、火锅、餐厨垃圾、大中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品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分为准备、检查、审议和整改四个阶段。检查阶段结束后,将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审议后将向市政府书面转交常委会审议意见。9月,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将向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追踪督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随同视察调研的还有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在家领导,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