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吴邦国
各位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人民重托,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会议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报告和文件。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的一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代表们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开局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措施上、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作出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这次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次修改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我们要广泛宣传普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施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更好地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各位代表!
本届全国人大任期还有最后一年。四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年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
我们的道路光明而宽广,我们的步伐坚定而豪迈。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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