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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厦门举办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2月06日 14:33

    12月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举办的2009年第六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在厦门开班。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出席开班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在开班式上讲话,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马潞生致辞。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2个选举单位的25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本期班的学习。

    今年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的第二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今年代表专题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在完成代表初任学习、履职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代表学习重要法律。这期代表法律学习班,重点安排组织对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为了深化学习认识,增强学习效果,学习中还注重组织代表和专题报告人交流对话。通过学习立法宗旨、立法原则、重要条款等方面的内容,帮助代表对法律有较为系统的认识,丰富代表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宣传法律、推动法律的实施。同时安排学习相应的专题工作情况报告,帮助代表了解相关方面的工作情况,增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 李 洁/文 苏东洋/摄影)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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