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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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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6年8月29日